牧師發辦 Omakase (5) - 讀經的藝術:瞭解聖經指南
作者: 戈登.費依 Gordon D. Fee; 道格樂思史 Douglas Stewart
書名: 讀經的藝術:瞭解聖經指南 How to Read the Bible for All Its Worth
程度: 事奉者
種類: 研經
如果你曾經仔細讀過聖經,你可能也會問以下的問題:
哥林多前書反對同性戀(6:9-10),也同時反對女人不蒙頭(11:2-16)。為什麼今天教會只反對同性戀,卻沒有要求女人蒙頭呢?
妓女喇合撒謊而救探子。我們可否以她為榜樣呢?
使徒行傳中的教會所做的事(凡物公用、選執事、不吃帶血的肉等等),是今天教會做事的原則嗎?
為什麼箴言中很多應許都沒有實現呢?
如何解釋比喻?
解釋啟示錄時要注意什麼呢?
對於我們新教徒 Protestant 來說,聖經是我們信仰唯一的權威 Bible Alone。信徒日常生活的原則和規限,完全來自聖經。所以解經成為我們信仰至為重要的學問。解經的分歧,也是宗派產生的其中一個原因。「讀經的藝術」是由兩位聖經專家所寫。戈登.費依 Gordon D. Fee負責新約。道格樂思史 Douglas Stewart負責舊約。但這本書的對象卻是平信徒。兩位作者是希望幫助平信徒讀困難的經文(例如:利未記、先知書),仍然有領受。能正確地使用聖經的原則在生活上。
我自己是剛開始教成人主日學時,別人介紹我讀這本書。自始我才「享受」讀先知書。這本書也更正我以為很容易明白的福音書的看法。希望這本書會幫助你更愛讀經。
我節錄一段有關解釋聖經敍事的原則:
1. 舊約敘事通常不直接教導教義。
2. 舊約敘事通常闡明 illustrate教義或在別處以命題方式教導的教義 doctrine taught propositionally elsewhere。
3. 敘事記錄所發生的事 what happened - 不一定是應該發生的事 what should have happened 或每一次都應該發生的事 what ought to happen。因此,並非每個敘事都有可以辨認的道德應用 identifiable moral application。
4.敘事裡的人物所做的事,不一定是我們的好榜樣。經常正好相反。
5. 舊約敘事中的大多數人物一點也不完美,他們的行為也是一樣。
6. 敘事的結局不一定說明所發生的事是好是壞。我們應該能夠根據神已經在聖經裡直接明確教導我們的來判斷。
7. 所有的敘事都是經過篩選而不完整的。它們不一定記載所有相關的細節(參見約翰福音 21:25)。敘事所記載的,乃是受啟示的作者認為我們應該知道的一切重要的事。
8. 敘事不是為了回答我們所有的神學問題而寫。它們有特殊的、明確的限定的目的,而且只處理某些問題,其他的問題則留給別處,用別的方法處理。
9. 敘事可以明確的方式(清楚地說明某事)或含蓄的方式(清楚地暗示某事,但未實際說明)來教導。
10. 歸根結底,神是所有聖經敘事的英雄/主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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